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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佛教企業論壇論文輯
論文:佛法與企業倫理--鄭淨元
2015-09-18


佛法與企業倫理
鄭淨元
空中美語三之三安親班負責人
摘要
    在佛教經典中,佛陀為了我們眾生,設想出一套理想的籃圖--佛法與企業倫理之結合。佛陀教導弟子於經商方面,提供一種「合理」和「道德信用」的理念給在家弟子作為商業規範,使經商者彼此能以誠信、忠懇方式為交易,且能遵守五戒:殺、盜、淫、妄、酒的倫理精神。使雙方企業能達到共識與和諧的利益,使社會祥和與眾生獲利。本研究主要探討如何在企業倫理中實踐運用佛陀教法。
 
 
關鍵詞:合理、道德信用、五戒:殺、盜、淫、妄、酒
 
 
I. 前言:
    佛法講求眾生得到究竟解脫,另一方面使眾生在現實生活中能夠與佛法相應,並且得到教化與利益。這是佛法的原始思想,也是佛法入世間的真正精神。在佛教經典中,釋迦牟尼佛所教化的信徒,不分菩薩眾、聲聞眾、天人眾、居士眾、印度社會四種階級
[1]。換言之,佛陀的思想立基於追求人類理想社會。
 
II. 佛法與企業倫理實踐依五戒十善
    近年來企業界流行一種企業管理不敗的絕學,稱為當責(Accountability)。「當責」就是擔當、恰當、為所當為、「一肩擔起不讓」。「當責不讓」在企業體的實踐,就是各階層的領導人釐清角色與責任後,一肩擔起勇往直前,達成任務,交出成果。結果是企業的小強人越來越多,不是急於表現,就是弱肉強食,變成「利益不讓」。或者有人提出反駁說「利益不讓」不是自私的「利益不讓」,而是你帶的團隊「利益不讓」。然而團隊「利益不讓」,不就是一些自私的人?
佛陀教授眾生實踐十善法: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淫、不妄語、不兩舌、不惡口、不綺語、不貪、不嗔、不痴。所以《大智度論》說:「十善是總戒相。」
[2]十善[3]是佛教倫理道德的基礎[4],是由五戒發展而來的。「戒」是「好行善道,不自放逸。」也就是樂於為善,而又謹慎的防護(自己)惡行。換言之,戒不是說這個不能做!那個也不能!所以說,戒是不一定要受的;倘若受戒,也是出於自覺、理性、同情、悲憫。用現代人的話就是「同理心」,所以說修行十善是以利益他人來作為利益自己的方法。如果我們能夠從自己的身邊家屬、親戚、友人開始做起,逐漸擴及周遭環境裡所有的人、事、物、動物…等,用一切的資源去利益他們,自然而然的「同理心」就一定會得到他們的歡迎與擁護。如果能夠將十善推展到企業倫理上,也會令企業體制更加穩固;內部的團隊會更加團結,對外而言,企業與企業間會依照「同理心」來修行十善,以利益他人作為利益自己的方法,彼此受益。換言之,企業若要永續經營,必須創新、當責,以佛教倫理為基礎。
 
III. 止惡行善的實踐
佛陀對於眾生的教導,以止惡行善為主
[5]。在《無量壽莊嚴經》中,釋迦牟尼佛為了幫助眾生往生阿彌陀佛國土,一再勸說眾生「修十善」。佛陀告訴我們只要能夠將「十善」修好,並且思維阿彌陀佛的種種功德,臨終時,一定會往生到阿彌陀佛的西方淨土。佛陀告訴我們修好「十善」的過程,表示淨土是可以在人間實踐的[6]。修行「十善」可以轉移、內化自我與環境。
如果淨土可以人間實踐,企業體自然也能適用。在現實生活中,以「修十善」來廣集資糧,能力就越大,信心就越大,成果也越大。相反地,人人「利益不讓」,企業團體必定潰散失敗。
 
IV、結
佛法從過去到現在,從印度到中國,時空背景大不相同。現代佛教有更多宏揚佛法的事業,以不同方式利益眾生。
自利利他的菩薩行,必須福慧雙修。慧行使人從理解佛法,得到身心的淨化;福行使人從行善中得到利益。
佛陀告訴眾生行「十善」,聚集福慧資糧,在實踐的過程中,轉人間為淨土。佛法與企業倫理是相輔相成的,企業可以從佛法得到真實的利益。



[1] 印度古時候的社會分為四個階級:最高階級是祭司,稱為『婆羅門(Brahmana)』;次要階級是國王貴族及武士,稱為『剎帝利(Ksatriya)』;接下來的階級才是商人與農人,稱為『吠舍(Vaisya)』;最卑微的階級就是奴隸,稱為『首陀羅(Sudra)』。
[2] 《大正藏》,第30冊,頁511a。
[3]十善是五戒-不殺生、不偷盜、不邪淫、不妄語、不飲酒的開展,從身、口、意三方面分為十項。一切善惡諸事,歸納起來,不外此十種,犯之則惡,守之則善。
[4] 《大正藏》,第30冊,頁511a。
[5] 《佛說無量壽經》下卷,頁118-181。學術界認為,吳、後漢兩譯本稱為(初期無量壽經)。至於宋、唐、曹魏 康僧鎧《無量壽經》譯本,以及藏譯本四本及梵本則認定為(後期無量壽經),所以認為(後期無量壽經)的譯本,可能有中國人自己添加文章的可能說法。(藤田宏達 著《淨土佛教思想》,1944年,p.41-42。) ,但無論那一種譯本,對於止惡行善(十善)的勸導,幾乎佔用了很大的篇幅。
[6]印順 著,《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》,頁109-110,印順認為,以「慧行」來說,說法以外,如日報、雜誌的編發,佛書的流通,廣播、電視的弘法;佛學院與佛學研究所,佛教大學的創辦;利用寒暑假,而作不同層次(兒童,青年…)的集體進修活動;佛教學術界的聯繫…。重點在介紹佛法,袪除一般對佛法的誤解,使人正確理解,而有利於佛法的深入人心。以「福行」來說,如貧窮、疾病、傷殘、孤老、急難等社會福利事業的推行;家庭、工作不和協而痛苦,社會不同階層的衝突而混亂,佛弟子應以超然關切的立場,使大家在和諧歡樂中進步。凡不違反佛法的,一切都是好事。但是從事於或慧或福的利他菩薩行,先應要求自身在佛法中的充實,以三心(菩提心、大悲心、空性見)而行十善為基礎。否則,宏法也好,濟世也好,上也者只是世間的善行,佛法(與世學混淆)的真義越來越稀薄了!下也者是「泥菩薩過河」(不見了),引起佛教的不良副作用。總之,菩薩發心利他,要站穩自己的腳跟才得!